| | | 清康雍乾朝被处理官员的复用
| | 历史上官员之被处理,有多种原因,比如贪污腐败、为政失误、出师不力、参与党争、庸碌无为等,还有被株连与被诬陷的初中历史课改小结,清康、雍、乾朝亦是如此。有的初中历史课改小结罪过和自身的能力、热情、责任心及天时地利人和有关,比如清康、雍、乾时期的治水不力、平乱失败;有的罪过则和自身的德行操守有关,比如索贿受贿、以权谋私。被处理官员被复用的原因也是很多的,比如确有才干的、确有功绩的、确属冤枉的;不“一棍子打死”有时确实是对的。因一些罪过被处理的官员的复用是可以理解的,比如因一时失误造成工作上出错而被处理的官员的复用,比如由于客观原因没有按时很好地完成任务而被处理的官员的复用,比如因被株连与被诬陷而被处理的官员的复用。但有的被处理的官员的复用是不可理解的,特别是因与德行有关的罪过(如索贿受贿)而被处理的官员的复用,其背后的原因太多、太复杂,这样的官员往往是“能耐”太大。清康、雍、乾时期康、雍、乾三帝在用人上的“一言堂”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所以有时也就无论公正了。 马齐之“废立” 马齐因涉足太子之废立不当而被“废”,又因其“习边事”而复“立”。 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康熙令满汉大臣于众阿哥中奏举一人为太子(太子允礽是在此前两个月被废的)。“此事关系甚大,非人臣所当定,我等如何可以推举?”一时间众臣们惴惴不安。康熙宽慰大家“不必疑惧”,“众意谁属,朕即从之”。罪亦好功亦好,祸亦好福亦好,看来是躲不过去了,不说话是不行了。文华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9897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