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档案的史料价值
| | 史料自古有之,档案亦古已有之,只是作为一个名词,“档案”则出现较晚,据最新资料研究表明,目前关于“档案”词源的小学课改论文最早记录是“《清太宗皇帝实录》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正月甲午日的小学课改论文记载,其中有三处‘档案’一词”①。可见,档案一词的出现确是很晚,但是,作为一种历史记录而客观存在的档案实体则历史悠久,类型多样,如古代的甲骨档案,金文档案,石刻档案,简牍档案,简帛档案以及纸质档案和现代的电子档案等。实际上,我们均明白,在古代未有档案概念之前,档案的角色其实就是历史工作者眼中的史料(历史文献、文书资料等),它们本为同源,只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的需要,逐渐区分开来,但是这并不能割裂它们之间的联系。 一、档案基本属性与档案史料价值 我们知道研究档案的史料价值,其实就是在明确档案本身所具有的客观属性基础上去探讨档案史料价值,否则我们对档案史料价值的叙述和研究则成为盲目性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更是缺乏理论基础和说服力,为此,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在谈论档案史料价值之前明确档案本身的属性,尤其是对分析其史料价值方面有帮助的相关属性!目前档案界和相关科学界均已承认的档案属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笔者以为可以着重介绍和分析。 1. 原始性。档案是由机关和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记录即历史的原始记录,因而具有原始性的特点。原始性具体说来就是历史上所形成的档案记录是原时原地形成的印记,它不是事发以后整理出来的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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