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民主选举与斯大林式选举
| | 在当今世界,政治民主是时代进步潮流。“民主”的历史论文 免费小论文实质,就是“主权在民”、“人民统治”。也即全体选民通过 “选票取代子弹”的历史论文 免费小论文和平方式,推选或罢免领导人、执政者,由这些“公仆”来行施治权。从另一个角度看,选举也是整合、显示民意的必要方式。它能传递公民意志力量对比的信息,区分“多数”与“少数”,使少数派不得不与多数派合作,从而促成政治稳定。执政者(党)也只有通过选举,才能“代表”民意并为之服务。否则,就只能是空泛承诺、政治作秀和自我美化。当然,选举也决非万能,选民也可能作出错误选择。但又只有选举,才能用和平方式纠正错误。在这一过程中,选民获得了切实的民主锻炼。也只有如此,政治竞争才能以公开、有序、文明的方式进行,不至发生台上握手、台下踢脚的暗斗,既增加社会成本,又影响社会稳定。 列宁和邓小平都曾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而民主选举,自然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 所谓选举的“民主”性,应包括普遍、平等、直接、自由、任意、公开等基本原则。它排斥特权、操纵、隐瞒等恶行。尽管这些原则均由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所确立,却难以贯彻到底。马克思列宁主义对议会选举“虚伪性”的揭露、批判,人们早已耳熟能详。说它“虚伪”,就在于资产阶级出于阶级私利,言行不一、表里不一,打着“全民利益”的幌子,却实际上排斥底层民众的根本利益。那么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就理应比资本主义更彻底、更真实地贯彻上述原则,从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将人民的权利还给人民。而能否做到这一点,将是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5299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