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试论初中《地理课程标准》中“内容标准”的创新特色
| | 《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标”),在《中地参》2002年第3期已全文刊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教育部制订的地理教师论文第一部全国性初中地理课程标准。它体现了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地理课程的地理教师论文基本规范和要求,是新世纪地理课程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之一,并已产生重大影响。为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根据课标编写的地理实验教科书,从2001年秋季上学期起已在国家级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一年级试用。教育部计划2002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将新课程、新教科书实验规模扩大到全国小学及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数的10%~15%。此后逐年上升,2005年秋季的新学年起始的小学及初中年级新生,原则上全部实施新课程,现有教学大纲最终将被新课标所取代。 在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地理课程如何适应科学发展、社会进步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从课程理念、结构、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整合和优化,并形成创新特色,是当前地理课程改革的关键所在。初中地理课标强调“学习生活中有用的地理”和“学习对终身发展有用的地理”;强调将地理知识作为学习过程的载体,在过程中掌握方法、培养能力,逐步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养成积极、健康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内容标准”,即课标中的教学内容及学生对教学内容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它作为初中地理课标的主体部分,与现行教学大纲中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一样,都具有规范课程内容的功能。本文试图通过对二者进行对比研究,领会课标在课程内容、要求等方面形成的创新特色,以加深对新一轮地理课程改革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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