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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互联网信息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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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国际互联网进行必要的管制已成为当今的一种世界性趋势,具体管制方式各国有所不同。有的国家采取控制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的方式,如沙特阿拉伯和新加坡,我国也采用了这种管制方式。计算机网络上日益增多的违法犯罪活动,促使人们在有关要不要对计算机网络进行管制的问题上逐步达成了一种共识,即必须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进行某种程度的管制,而网络技术的发展也为网络管制提供了客观的基础。所谓互联网的“三无”特征,其实只有其中的“一无”,也就是“无国界”能够勉强成立。 对国际互联网进行必要的管制已成为当今的一种世界性趋势,具体管制方式各国有所不同。有的国家采取控制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的方式,如沙特阿拉伯和新加坡,我国也采用了这种管制方式;有的国家通过制定专门调整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国内立法的方式进行管制,如美国、澳大利亚;还有的国家则积极尝试和推进网络业界的行业自律,以此实现网络管制的目的,英国就是这种做法的代表。 有人认为互联网具有“三无”的基本特征,即无法律、无国界、无法管制。这种观点在国际互联网发展的初期一度比较流行,但现在继续固守这一观点的人相信已经不多了。计算机网络上日益增多的违法犯罪活动,促使人们在有关要不要对计算机网络进行管制的问题上逐步达成了一种共识,即必须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进行某种程度的管制,而网络技术的发展也为网络管制提供了客观的基础。所谓互联网的“三无”特征,其实只有其中的“一无”,也就是“无国界”能够勉强成立。曾经发生的法国巴黎法院判决责令著名国际网络服务商雅虎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设计出一种软件,以阻止法国公民进入雅虎网页上拍卖纳粹物品的网站,使我们对国际互联网络是否具有绝对的无国界性也产生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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