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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软件精英返税有悖税负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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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不反对有关机构制定产业政策扶持企业和个人发展,但税收作为国家管理的重要手段,不能违背它基本的调节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我们今天已经到了从源头上保证机会公平和一定程度上调整结果公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时候了。这不仅应该表现为一种基本的社会态度,也应该体现为一种基本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其中,采取多种手段调整收入分配差距不仅十分迫切,而且效果也最为直接。我们除了应及时纠正向软件精英返税之类的“高端”税收政策,也应该及时纠正向低收入者征税的“低端”税收政策。著名旅美经济学家杨小凯就曾建议,那些收入微薄且不稳定的底层自谋职业者应当免交一切税费。 《北京现代商报》5月17日报道:北京市高级软件人才最高可获得本人上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80%的专项奖励。根据这项规定,已有55家软件企业的598人得到了奖励,累计奖励金额达1400多万元。业内人士理所当然地为之叫好,我却要理所当然地对它说不!道理很简单:这样的政策有悖于税负公平,更不利于社会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我不反对有关机构制定产业政策扶持企业和个人发展,但税收作为国家管理的重要手段,不能违背它基本的调节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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