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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信息化 培育“非接触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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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接触经济”的涵义是指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之上,通过网络等平台达到人和人、人与物之间不通过“接触”就可以实现目的的经济活动或方式。“非接触经济”所描述的都是经济运行形态发生的新变化,具有不同于传统“接触经济”的显著特征。“非接触”经济方式需要配套的经济机制和立法等上层建筑的完善,实现对“非接触”经济的约束和规范。通过这次“非典”事件,促使我国加快了在统计信息管理、非常规事件预警和监测、快速应急机制等方面的调整和完善。同时,“非接触经济”需要不断完善的法制体系来保驾护航。随着我国政府把“非典”列入传染病防治法法定管理,在“非接触”经济机制法律保障上,电信法(当前只有条例)、互联网法律、电子签章法、信息安全法也需要加速出台,其他现有的法律也要进一步完善。 5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应对非典型肺炎影响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措施,其中重要一条是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规范和改善电信、互联网业务的消费环境,推动扩大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教育、网上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消费。此次“非典型肺炎”是一种传染性疾病,具有不确定性,因害怕“接触”导致“非典”之灾,所以人们不再参加大型经济会议、大型交易会,取消旅游、出差、甚至学校停课、娱乐场所关门,在这种条件下,人们呼唤能够通过一种 “非接触”的经济活动,既可以不间断生产、工作和学习,又能够避免“接触传染”。而在当前的信息时代,通过网络、通信等“信息经济”经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这一目的和要求,这种非接触经济活动我们暂称之为“非接触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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