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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监管机构亟待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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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省级电信监管机构是国家通信行业政策贯彻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部门,其在新的形式下综合执行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制度、舆论等监管手段的能力及监管效果如何,对电信市场秩序环境的好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这里仅就在目前电信市场经济监督管制环境下如何发挥省级电信监管机构的内部性,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管制能力和效果谈几点个人看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四中全会又提出了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这样的历史时刻,对如何提高省级电信监管机构市场监管能力和管制效果进行思考,是时代赋予新一代电信市场监管者乃至全体通信产业人员的历史责任。 近年来,我国通信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初步形成了电信市场竞争的格局,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为规范电信市场经营行为,国家先后公布了多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建立了各省“网间结算及互联互通检测系统”,初步形成了以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制度、社会舆论监督为手段的电信市场监督管制的基本框架,为我国电信市场发展初步建立了公平、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各省通信管理局成立五年来,已逐步树立起威信,得到了电信企业的认同和赞许。建立公平、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离不开电信监管机构的监管已成为政府、企业、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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