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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思考 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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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信市场价格的探讨 [摘要]目前,我国电信市场正处于市场开放和竞争秩序建立的关键时期,经过政企分开、产业拆分重组,我国电信业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是电信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电信市场恶性价格战导致的无序竞争是可能危及电信业持续发展的最大威胁,可以说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由电信大国向电信强国转变的进程。电信业产生恶性价格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电信市场结构问题,有电信企业运作欠规范问题,也有电信监管乏力问题,对此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目前,我国电信市场正处于市场开放和竞争秩序建立的关键时期,经过政企分开、产业拆分重组,我国电信业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是电信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电信市场恶性价格战导致的无序竞争是可能危及电信业持续发展的最大威胁,可以说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由电信大国向电信强国转变的进程。 电信业产生恶性价格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电信市场结构问题,有电信企业运作欠规范问题,也有电信监管乏力问题,对此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一、创造和维护公平、有效的市场环境是电信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通过实施政企分开、分拆重组及引入竞争机制,电信行业的改革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引入竞争后,电信监管机构如何依法维护市场竞争环境和规范竞争行为,如何依法对拥有主导市场力量的电信企业进行必要的管制以防止滥用市场权力,国资委如何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等问题,还来不及作具体细致的研究,因而许多措施还亟待完善。这几年电信监管的实践表明,由于电信监管的目的指向具有多重性,影响了监管效果。要使电信监管机构能制订适当可行的监管政策,首先应明确电信监管的目的和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妥善处理电信监管机构与企业、出资人和市场的关系。党的十六大以后政府建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出资人。六大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实施监督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好坏等都直接由国资委负责监督。六大基础电信企业则作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目标是盈利,但应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电信监管机构则是市场经济竞争规则的制订者、维护者、仲裁者。电信资费管制的主要内容,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一是反对不正当竞争,促进市场有效竞争,二是保护消费者利益。明确了以上原则,电信监管机构就应在监管市场的过程中,牢牢树立维护市场竞争环境的意识,防止角色的冲突和错位,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就是要努力维护市场公平,建立有效的竞争秩序;不越位就是市场机制能解决的就应由市场解决;不错位就是不履行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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