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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传统的人事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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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人事管理是在新中国诞生后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对于国家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完成各个历史时期的建设任务,起了积极作用。 但是我国的人事管理工作历来都带有“长官意志”,带有形式化与僵化倾向,缺乏自觉开发人力资源和使用优秀人才并在竞争中不断涌现的机制。虽然近年来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但对于经济改革的要求而言,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1、人事的重大决策权集中在政府行政部门,企业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职工进出、工资标准等方面自主权不够。 2、传统的人事管理基本上是一种业务管理。它仅在企业“需要”时发挥作用,如人手不够时招聘员工,平时发放工资和管理劳保福利等。 3、传统的人事管理主要着眼于当前,如补充人员,培训职工掌握操作技术,解决当前劳资纠纷等等。因此,人事管理部门是一个“纯消费”的部门,人事支出属于尽可能减少的成本费用。 为此,人事部根据国家的两个转变,制订了《人事工作1996-2000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在本世纪最后的5年当中,人事工作要实现两个调整,即把适应计划经济的人事管理体制调整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上来;把传统的人事管理调整到整体性的人才(力)资源开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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