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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宝钗管理模式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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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红学及管理学角度入手,通过对《红楼梦》第五十五、五十六回中探春、宝钗的管理模式对比分析,提出两者管理模式存在着本质的差别,认为探春运用的是“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而宝钗提出的则是“以人情为本”的人情管理模式。 关键词:管理模式;责权利相结合;以人情为本;人情式管理 近读红楼,对五十五、五十六回中探春、宝钗的管理模式详加对比分析,发现两者存在着本质的差别,而长期以来红学研究者大多认为只是同一种管理模式。本文从红学及管理学的角度入手,并基于原作者的安排,认为应该包括两种管理模式,一为探春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另一为宝钗的“以人情为本”的管理模式。必须明确的是,探春与宝钗的两种管理模式是在相同回目中进行交叉描写的,隐含于两位闺中小姐的歧义与冲突中。本文愿做引玉之砖。 一、贾探春“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贾家三小姐的管理才能,作者安排在第五十五及五十六回,并且是在“凤姐儿因年内年外操劳太过……不能理事”,王夫人“一应都暂令李纨协理”而“李纨尚德不尚才的,未免逞纵了下人,王夫人便命探春合同李纨裁处,只说过了一月,凤姐将养好了,仍交给他”之背景下走马上任的,后王夫人“又恐失于照管,特请了宝钗来,托他各处小心”,为后一回贾、薛二人在管理思路上的分歧伏了笔。剖析探春的管理模式,体现了以下几种管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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