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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师音乐课的一点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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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音乐课的教学,粗线条地说包括乐理、视唱、琴法三部分。三者有着相对的独立性,但又有着内在的联系,不能截然分开,实际教学中的每一部分都渗透着其他两方面的因素。如乐理中音名、唱名的教学就必然引出音阶do re mi fa sol la si 的唱法,这就等于教了视唱;而视唱、琴法教学中每一拍、每一节的掌握更是在乐理的支配下进行的。因此,三者的教学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这是知识点上存在的客观实际;那么幼师生的音乐水平又如何呢?我们对我校一个班的50名学生进了调查:98℅来自农村,在九年的中小学学习中几乎没上过音乐课的占20℅;其他80℅中多数是音乐课上听着录音机学一些流行歌曲;100℅的学生不会识谱、不会弹琴。通过以上调查说明幼师生音乐知识、技能极差。因此,帮助他们认识音乐,培养他们对音乐的总体感受,是我们面对教育对象教学的客观实际;另外幼师生将来的幼儿教学工作也要求他们全面、系统的掌握音乐知识、技能,这是作为幼师生音乐教师的我们又要面对的一个客观实际。以上三方面的客观实际,就基本上确定了幼师音乐课的总体思路——综合音乐课。 何谓综合?即融乐理、视唱、琴法的教学于一堂,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总体感受,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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