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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古典“三杰”的交响曲创作特点之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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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音乐艺术领域内的古典主义是人类音乐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它以维也纳这座当时欧洲音乐文化最发达的城市为活动中心,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及其同时代许多音乐家的成就为标志,数百年来吸引着无数音乐爱好者的心驰神往,音乐史中所称的“维也纳古典乐派”便是对这三位艺术大师创作风格的概括。古典“三杰”的交响曲创作风格各不相同,但他们的作品体现了个性与共性的高度统一,分析和研究古典“三杰”的交响曲创作风格对于教学和艺术欣赏能力的提高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关 键 词: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交响曲、创作特色 引言 交响曲是音乐发展史上举足轻重的音乐形式。“symphony”一词源于古希腊,意为“共响”。交响曲是通过综合运用并挖掘各种乐器性能及表现力来塑造音乐形象,体现作曲家内心情感和思想理念的大型器乐套曲形式。早期的交响曲由17世纪末意大利式歌剧序曲演变而来,序曲“快板——慢板——快板”的结构形式为交响曲的套曲形式打下了基础。序曲性质的交响曲在18世纪逐渐脱离歌剧,吸收其他器乐曲的因素,发展成为独立的有3个乐章的器乐体裁,依然属于小型乐队或器乐重奏的作品,后经海顿、莫扎特等人的大量创作实践,最终确立了规范的交响曲式,即古曲交响曲。它包括有4个乐章,通常为:第一乐章,快板,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慢板(或稍慢),奏鸣曲式、复三段式、变奏曲式,具有抒情性;第三乐章,快板(或稍快),小步舞曲、谐谑曲;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回旋曲式、奏鸣回旋曲式等。此外,交响曲整体的调性布局、和声结构、各乐章间的对比与平衡、乐队中乐器的组合与规模等均得到规范化而基本定型。交响曲在贝多芬手中则被发挥到极至,乐曲的展开部与尾声得到扩大,主题对比强烈,和声富于动力性,第三乐章以谐谑曲取代小步舞曲等,都是贝多芬深化交响曲体裁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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