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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性别与戏曲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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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论文代写】创作的主体是人,人分男女,考察戏曲创作问题也就不可不把主体性别问题纳入视野。从性别视角看,中国戏曲多写女性,是以擅长写女角著称的艺术。在西方,有持见激烈的女权/女性主义批评家单单以作家生理性别(sex)而不是社会性别(gender)判断其作品是否应当划归女性文学,其实难免偏颇。因为,从社会学而不仅仅是生理学角度看,女作家可以写女性而男作家也可以写女性,女作家可能按女权视角也可能按男权视角创作,男作家同样可能具有这种二重性。明白这点,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东方戏曲文学史上的性别与创作问题,有重要意义。 (一)梨园凤毛麟角 较之诗文创作,中国戏曲作家在群体性别阵营上的女性弱势很明显,尤其是在古代。从外部看,历史上的诗文女作家不在少数,但戏曲女作家寥若晨星;从内部看,女角戏向来为戏曲艺术所重,写戏并写得成就赫然的女作家在梨园中却属凤毛麟角。究其原因,盖在“菲勒斯中心”传统制约下的社会里,女性受教育的权利犹如她们自身一样通常是处于被剥夺、被遗忘状态,读书写作向来都被认同为男儿们的专利(对男子来说,“立言”有如“立功”、“立德”,同是他的立身处世之本),对此西方女权主义批评家多有言及。大势若此,即使象中国古典戏曲这滋生于乡村市井俗文化土壤且跟边缘化境遇中的女性多有瓜葛的产物,也概莫例外。别的不说,仅以后人整理出版的《中国十大古典喜剧集》、《中国十大古典悲剧集》和《中国十大古典悲喜剧集》为例,整整30部古今流传的名剧竟无一直接归属女性名下,就分明指证着一个别无选择的性别文化事实。在古代戏曲史上,女作家尽管不能说没有,却屈指可数,散兵游勇,影响甚微,实在难成什么大气候,加之“边缘人”的角色身份自出生起就被社会所牢牢铸定,其人其作其成就亦大多囿于闺阁绣楼的狭窄天地,根本无法跟为数众多名声远播的男作家比肩,更谈不上什么名彰位显彪炳史册。翻开《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分卷,“戏曲文学”条收录宋元明清及近现代共有99位戏曲作家(立专条有小传者),其中属于“第二性”的则不过叶小纨、王筠和刘淑曾三位女子。古典戏曲作家性别比例上的失调,不可谓不大矣。杂剧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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