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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音乐与音乐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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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化音乐的迅猛发展,数字化音乐的创作和研究已涉及到了音乐生活的各个角落。在音乐创作、音乐教育领域空前活跃。而今,人们欣喜的看到,这种方式正在越来越多的涉及音乐学研究领域,并展示了其独特的技术优势,以及与过去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的良好的融合能力。 一、数字化方式准确无误的记录音乐,为进一步研究音乐的本质提供了可靠的原材料 数字化音乐涉足音乐学领域的最先和最为普遍的应用是在记录音乐方面。目前,数字化方式记录音乐主要有两种:MIDI方式和音频方式。用数字化MIDI方式记写的音乐“不仅继承了人类历史上已有的记谱法的精华,而且把传统理论中音乐的四要素一一定量,增加了声相定位,变二维为三维,世纪普法转为记录立体空间声音的记谱法。更具革命性意义的是它将有形无声的记谱法化为有形有声的记谱法,大大减少了音乐理解的分歧”(王小龙,2001)。用数字化音频方式记录的音乐,既有“频率特性好、因此保真好;动态范围大;可使抖晃趋于零;信噪比高,使信号失真极小;对失落信号可以补偿恢复;经过多次复制后不会降低声音质量;节目搜索时间短,几乎是瞬时的;重放精度高;记录密度高;记录时间长,体积小”等优点(龚镇雄,1995),还能对这些音乐进行“加工、编辑或控制”(龚镇雄,1995,2)。这种模——数转换方式以及声音的数字化为人们更加理性的探索音乐内在的动人奥秘提供了可能。从理论上讲,数字化音乐方式可以原样记录音乐的100%的特征而没有丝毫折扣,这就使得传统的记谱,或磁带录音记录音乐的方式相形见拙。传统的记谱法只能记载音乐的主要特征,并且还原为原始乐音靠的是“体悟式”的二度创作,即“今我非故我”,而磁带录音虽能原样再现音乐,却不能记录可供分析的数据。数字化音乐方式记录音乐,正是综合了前二者的优点而摒弃了二者的不足,它是记录音乐迄今为止最为详尽完善的一种方式,因而很快得到了普遍运用。这种经过准确记录的音乐,是进一步研究音乐的本质的可靠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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