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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让学生置身在“美”的体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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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新课程标准把“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作为首要的基本教学理念。但长期的音乐教学存在着“重技轻艺”的倾向,即重视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而忽视艺术感受,表现和创造力的培养。许多音乐课理性有余,情感不足,变得枯燥乏味,学生在乐理知识、识谱和被分解成支离破碎的音乐中找不到乐趣,不能融入音乐,当然也谈不上审美。所以“新课标”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放在课程目标的首位。通过“突出情感体验强调对音乐兴趣、审美能力、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培养,使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在音乐教学中,牢牢把握情感这条主线,通过音乐情绪与情感强度,使人们的情绪、情感同音乐情绪和谐的沟通与交流,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音乐情绪与情感体验不能仅仅停留在外表的层面上,更需要内心深处的体验,寻求那种动人心魄的,使人感到震憾的艺术效果与境界。 一、创设怡人的环境,聆听音乐,遨游在“美”的音乐王国。 教学是一种精神交流活动。这种活动总是与情感密切相连在一定环境中进行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只有融进一定的教学环境,成为一定的教学情境的组成部分才能成为教学的积极因素。苏霍姆林斯基对课堂教学活动的心理因素做了生动具体的描述:“所谓课上得有趣,这就是说,学生带着一种高潮的激动的情绪从事学习和思考,对面前展示的真理感到惊奇,学生在学习中感受到自己的智慧力量,体会到创造的欢乐,为人的智慧和意志的伟大而感到骄傲。”由此而知,学生是在一种高潮的激动的情绪推动下开始感受,思考和体验的。因此,课的开始就将学生的情绪调动起来,使学生进入积极的状态,激起对课的内容的期盼和渴望,从而陶醉在艺术教育之中。作为音乐教师,我们要抓住课前这一重要环节,着重以美入手,按教材的要求,情境导入。也就是说,课的一开始就抓住学生的“心”,将它带入美的旋律之中。例如第11册竹笛独奏《荫中鸟》这首乐曲,在教学过程中我首先放映大森林的一些画画,营造出一个与音乐相符的环境气氛,然后要求学生按照乐曲情节,每人扮演一个自己喜欢的角色。在欣赏过程中,有好多同学扮演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小鸟;有的把小手慢慢张开表示花儿开放;有的装扮成一棵小树在微风中随风摇荡。他们边听着音乐边自由地舞动,全身心地融入到音乐情绪中。这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能使他们如临其境,切身感受到音乐所表达的内容,遨游在“美”的音乐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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