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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课程标准 展望音乐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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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器乐教学论文】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在我国广大中小学如火如荼地展开,音乐教育作为基础教育课程中的一门必修学科,也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声势进行着革新。作为浸染在这场改革中的一名新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我倍受鼓舞,并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到了这场音乐教改当中。通过认真学习《音乐课程标准》,使我对这场音乐课程改革有了一个全方面的认识。 回顾我国的中小学音乐教育,近几年来随着素质教育观念的深入人心,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校音乐教育,不仅在学校全面发展教育中的地位逐步得到确立,而且音乐教育的自身建设也得到了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以“唱歌为中心,学习读谱法”的教学模式在我国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始终顽固地占有主导地位,尤其是高年级,这样的教学方法导致了音乐课堂气氛沉闷、师生关系僵化、学习效率低下、学生学习兴趣丧失等一系列不良的教学现实。本次音乐课程改革正是在这样的现实和背景下展开的,和以往相比,新音乐课程在教学内容、学习方式、师生关系等方面呈现了崭新的要求: 一、改变原课程过于注重音乐知识、技能技巧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音乐学习态度。 传统的教育观念把音乐作为一门技艺课,目的是传授音乐知识和技能,教学内容主要是发声练习、识读乐谱以及歌唱和器乐训练,教学方法多数为机械模仿和重复操练,教学评价则主要看学生学会了什么。这种专业化的教学倾向不但窄化了学校音乐教育的作用,淹没了音乐教育的审美、情感、创造等重要功能,而且也违背了普通音乐教育的教学规律,违反了中小学生音乐心理的发展规律,使学生对音乐课渐生反感,学生喜欢音乐但不喜欢音乐课的现象成为普遍。 针对现状,新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音乐教学“革”什么、“兴”什么,音乐课程标准中不再把“使学生具有认识和独立视唱乐谱的能力”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学的目的,在新教材内容的选择上都删去了原教材中“和弦”、“调式”等一些过难的、专业化的知识。相反,两个课程标准对激发学生音乐学习兴趣的重要性都做了重点的表述,都把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音乐学习态度作为课程标准的一个重要理念。教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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