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要重视中年级自然教学
| | 陈幸元老师《果实的高中自然新课改论文共同特征》一课的高中自然新课改论文教学,基本上体现了中年级自然教学的特点,突出了“指导”二字,贯彻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完成了知识、能力、教育三位一体的教学任务。在这里,本人想藉此课谈谈对中年级自然教学的认识。 一、重视对中年级自然教学特点的研究 九年义务教育自然教学大纲突出的特点就是按低、中、高年级分别对知识、能力、教育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果实的共同特征》一课,着重于“指导学生认识周围自然界常见的同类事物的共同特征”,“培养他们的概括、推理等思维能力”。这也是大纲对中年级教学的基本要求。 中年级学生在学习“植物种类”的科学概念之前,虽然知道根、茎、叶等名词,但并不能说明他们已经懂得了这些名词的内涵。因为学生常把非本质的现象当成某一类植物的共同特征。例如,他们认为“凡是能吃的都是果实”,“凡是茎都长在地上”,“凡是根都长在地下”等。可见,学生已有的关于植物种类的认识与我们所说的科学概念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甚至完全不同。 中年级学习的“果实的共同特征”是在低年级学习“各种各样的果实”的显著特征基础上展开的,但在教学中又不能将果实的详细分类及属性、用途等知识讲得过多、过细、过深。如,“为什么有的果实看不见或者没有种子”,“为什么皮和果肉都叫果皮”,“为什么干果也有肉”等等,这些知识与果实的概念虽有联系,但都不是中年级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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