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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光学理论之光的本性(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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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反馈与吸收现象 关于自然反馈和吸收现象,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及过了,这里不妨再作一些补充分析。 所谓的反馈现象,就是物体在电磁波的辐射过程中,由于其它物体的电磁辐射波的影响,就将对其产生作用和干扰,即发生相互的阻尼作用,同时又通过原途径自然返回到物体内对电磁波辐射的产生施以影响,且这种影响随着阻尼作用的大小不同而相应地发生变化,并进而对电磁波的辐射进行调节作用的现象。一般地,发生阻尼作用后对物体电磁辐射波的影响程度与所发生的阻尼作用的大小成正比,即物体在电磁波的辐射过程中,与其它物体的电磁波所发生的阻尼作用越大,对有关物体内电磁波的辐射产生的影响也就越大;反之就越小。因此,反馈现象是电磁阻尼作用对电磁辐射产生的阻尼影响,是电磁阻尼作用的产物,并归根结底是平衡力作用的结果,是平衡调节自然手段的具体体现。 也就是说,若电磁波在辐射传播的过程中与其它物体的电磁波发生阻尼作用,那么,就会对任一物体的电磁辐射波的传播带来阻扰,因此,就对物体电磁波的辐射带来影响,造成反馈现象。如果是正反馈,就将减少电磁波的辐射,如果是负反馈,就将增大电磁 波的辐射,但这都是在一定的条件和限度内所进行的。物体电磁波发生相互阻尼作用之后,反馈将沿着原传播途径返回到本体内,对电磁辐射产生影响。反馈是在电磁波传播的同时沿原途径返回本体内的,但这时在阻尼作用之后。严格地说,电磁辐射一经产生,阻尼反馈随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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