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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四级考试与学位脱钩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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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面对英语四级考试作弊浪潮,笔者以路遥为笔名,力排众议,为大学生争权,写下了《脱钩是明智之举》一文。文章最初发表网站已无据可查,近日查到《新闻周报》有载,特意回顾记之。 原文: 脱钩是明智之举 路遥 英语四级考试非得和学位挂钩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恰中要害。国家要依法治国,学校要依法治校。精通法律条文的高等学府却知法犯法,用英语级别考试挡住了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这种做法除殖民地国家外,主权国家没有这种先例。 正如文章所论,英语四级考试和学位挂钩的违法依据有三: 其一,大学里的任何一门必修课程,都有相应的教学大纲,大学英语也不例外。按道理说,大学生的英语水平只要达到了教学大纲的要求,即通过了大学英语的课程考试,取得了相应学分,英语这门课就不应该成为他们取得学位的障碍。 其二,由于大学毕业生的学位证书关系到就业、晋升、考研等诸多方面,没能获得学位证书的学生将来会处处受到限制,因而,学校以没能通过英语四级考试为由拒绝授予学位,实际上构成了对学生正当权益的侵害。 其三,由国务院颁布的《学位条例》以及它的《暂行实施办法》中,并没有“大学英语四级必须和学位证挂钩”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将学位证书与英语四级证书挂钩,只是各高校自行制定的一项“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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