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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般系统功能运动,功能与功能结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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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系统可以分成,功能运动部份(太阴),功能部分(少阴),功能结构部分(少阳),还有上层结构部分(太阳),本质部分(阴中)与场部分(阳中)这么一个大六行。本文主要研究一般系统的功能运动,功能和功能结构这三者的关系。 机械物体是属于一般的系统,且是基础性的系统。机械物体的运动,是其功能运动的部份,物体功能运动的速度就是物体这个系统的功能强度的概念,物体系统的功能强度对外联系着功能运动,对内就联系着功能结构,它是系统功能运动与系统功能结构的中介概念。由物体功能主导的物体功能运动是一个时间性的过程,这个时间性的功能运动所对应的结构也应当是一个时间性的结构,我以为物体系统的功能结构就是物体系统内在的振动结构。物体系统是由元素组成的,元素彼此之间有固定的质的联系,元素本身还有为这个质的联系束缚住的自由运动,我们完全可以将元素的自由运动看成是振动,元素之间质的联系就是承受这种振动的媒质。所谓物体的功能结构便是以元素的各个自由振动为元素的结构,自由振动的平均频率,代表这个振动结构或称物体系统功能结构的密度。 物体功能运动,功能强度与功能结构密度三者是什么关系呢?相对论动力学规律p=mδ(rv),就表示了这三者的关系。作用力量p,作用到物体的惯性静质量上,使物体产生功能运动,且功能运动的速度即物体的功能强度发生增长,物体功能强度增长到足够大,物体功能结构密度则发生明显的增长。物体系统的功能强度与物体功能结构的密度是什么关系呢?再看相对论动力学公式p=mδ(rv),这个公式中的r值就是物体功能结构密度的概念,也就是物体组成元素平均的振动频率的概念。当物体运动速度很小,这个振动频率就约为1,但当物体运动速度很大,这个振动频率就大于1,振动频率r=1÷[1-(v/c)^2]^1/2。这个公式就反映了物体系统的功能强度与功能结构密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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