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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等价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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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性论》第三条基本原理:系统的趋势、量度、关系的矛盾必统一(包含同一、协调、渗透等意义)、转化、异化,其所定义的、所建立的、所推出的新特性、新关系、新规律与其它方法得到相应的特性、关系、规律是一致的、等价的、等效的,称为矛盾等价原理或方法等价原理。以质能关系原理为坚实的基础,趋匀平衡原理为根本动力,加上此矛盾等价原理为新旧理论联系的先进方法一起合称《物性论》三大基本原理。既不否定旧理论在一定科技发展史中和一定领域范围内贡献地位,也不盲目崇拜追随,还它更深刻的本质。 一、矛盾逻辑之需要 自然科学思维方法到目前为止主要采取的是(数理)演绎推理逻辑和(归纳)因果推理逻辑,自然科学研究或论述之所以需要(辩证)矛盾逻辑,在于自然过程和自然科学本身充满矛盾,演绎(数理方法)逻辑和因果(归纳方法)逻辑难以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如光的粒子和波动两象性,电、磁实物与电、磁场,原子电结构与原子能级,热量与分子运动,相对论与量子论,场与实物等等矛盾问题,用演绎逻辑难以解决,而因果逻辑一步步探入,终究要引出矛盾。最后不得不采取矛盾统一逻辑来根本解决问题。不知国际科技界能否接受这个观点?但不管怎么样,作原始的尝试或解决一系列问题还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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