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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是物质数量与能量相互平衡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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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物理学而言,至今对于质量尚未有明确的定义。 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第一条定义是“物质的是是物质的度量,可由其密度和体积共同求出。”在阐述这一定义时,牛顿又说,“我在以后不论在何处提到物体或质量这一名称,指的就是这个量。”这说明牛顿把“物质的量”、“物体”和“质量”这三个词当作同义词使用。他还说过:“物质的量同物体的惯性成正比。”也说过:“密度相同的物体是指那些其惯性与其体积之比是相等的物体。”这里他又把惯性等同于质量。因此,对牛顿含混的质量概念,还需要加以提炼改造,才能形成精确的科学定义。 1876年,马赫发表了《关于质量的定义》一文,提出了用两个物体经过相互作用所获得加速度的负比值为它们的质量的反比。1876年麦克斯维又提出了利用一个确定的力先后对两个物体施加作用时所获得的加速度比值作为它们的质量的反比。设用同样的外力分别作用在质量为m1各m2物体上产生的加速度分别为a1和a2,则由牛顿第二定律得 m1/ m2 =a1/a2 即在相同外力作用下,物体的质量和加速度成反比,质量大的物体产生和加速度小,难于改变其运动状态,也就是它的惯性大。因此可以说,质量是物体惯性大小的量度。这样定义出来的质量就叫做惯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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