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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物性论》中的“ 陈叔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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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读陈叔瑄先生的《物性论》一书,其悖论多多,构成一道风景线。 一、陈叔瑄悖论之一:趋匀原理悖论 《物性论》认为,趋匀原理指各向平动机会均等,总是存在正反平动趋匀而浓缩质量。《物性论》的趋匀原理本来是受温度趋匀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启发,但热力学第二定律的时间箭头是不可逆的,而《物性论》的趋匀是可逆的,如趋匀又不可能无限地弥漫或弥散,而是在趋于平衡中形成周期性变换或交换。如果《物性论》说可弥散、可浓缩的周期性变换是内禀运动并只冠趋匀作原理,那就是悖论。 这本来可弥散、可浓缩的周期性变换,作为一种宏观的外力作用现象或宏观机制,是存在的。但趋匀原理悖论,是《物性论》作为它的矛盾等价原理悖论的代表性逻辑在运用。目前学术界不习惯如此思维方式,是理所当然的。但《物性论》却坚信,演绎(数理)逻辑、因果逻辑、矛盾逻辑是不同层次科研思维方式,后者更易接近真理。矛盾逻辑关键在于矛盾统一、转化、异化,如上述正反平动转化为可弥散、可浓缩运动,成为物质涡旋运动的动力。《物性论》认为,这些是否是真理,不是任何人说了算的,需经得起事实考验。 但笔者认为,事实是作为时间箭头,是不可逆的。如果趋匀原理作为微观原理不是悖论,弥散或浓缩的周期交换,必然有一方是虚粒子运动,构成类似的“霍金环面”或“霍金多环路”。解答宏观物体或宏观量子现象的三旋运动的动力学机制,平动正反趋匀而自旋以及周期性变换等话,是有启发意义的,也是能够成立的,但它不能作为一个普遍的原理而高于热力学第二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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