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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潮汐及其致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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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大潮汐的定义 影响天文潮汐大小的主要因素有两个,由月亮引潮力产生的太阴潮和由太阳引潮力产生的太阳潮,其中太阴潮是太阳潮的2.17倍。日、地、月成一线排列,太阴潮与太阳潮相互加强,形成日月大潮;日地连线与地月连线成垂直分布,太阳潮减弱太阴潮,形成日月小潮。 地球轨道和月球轨道都是椭圆,月球近地潮比远地潮增大35%,太阳近地潮比远地潮增大9%。所以,月亮近地潮与日月大潮叠加形成中特大潮,太阳近地潮与日月大潮叠加形成小特大潮。中特大潮每年发生6-8次,小特大潮每年仅发生一次。如果月亮近地潮、太阳近地潮和日月大潮同时出现,则发生大特大潮,它不是年年都发生,仅发生在12月末和1月初的中特大潮时,因为地球近日点(即太阳近地潮发生地点)在1月3-4日。2003年12月23日重庆井喷恰恰发生在这个时期。 月球与强潮汐、地球排气、厄尔尼诺、臭氧洞扩大、旱涝、地震有关系的重要条件是“近地点兼朔、望”,以及月球赤纬角变化(极大/小值对应涝/旱年)和各大行星的配合。张元东称之为“特殊天象组合期”[1,2]。 强潮汐(简记为强或q)的标准是, 月亮近地潮和日月大潮两者同时出现。若两者与日月食同时出现则为较强潮汐,三者或前两者同时在春分点、秋分点和近日点附近(前后不超过15天)出现为最强或较强潮汐,三者的时间最大差不超过3天[3]。大特大潮汐是发生在近日点的强潮汐[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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