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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时期伦理精神的转换及对构建德育新格局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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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时期伦理精神的转换何在? 首先必须说明,这里所指的“转换”主要是相对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期而言;所以,有无变化的关键就在于,社会主义两种经济体制对伦理精神分别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被誉为“第二次革命”或“第二次解放”(从革命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意义上理解)的改革开放,给新时期的伦理道德及其精神带来了巨大变化。 第一,拨乱反正中的人性(个人主体性)复苏。原有极左的思潮给人们带来的直接而巨大的创伤,就是以异化了的共产主义精神(天理)泯灭人的个性(人欲)。这里的异化即是指主观上确定是想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试图以共产主义精神超越一切,但在创造中不但偏离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的伦理思想,反而自觉不自觉地融进了一些封建主义的伦理观。于是,当十年动乱结束后不久,在思想、文化、艺术、教育等领域立即掀起了一场空前的以探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为中心的拨乱反正热潮。尽管有些问题至今仍无定论,但至少对一些基本的问题达成了共识: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的全面发展依赖于社会成员个人的全面发展;个人的全面发展,不是原始公社时期“原始的丰富”,也不是抽象的观念的发展,而是社会现实关系及其观念关系的丰富;共产主义消除私有制、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是为了消除剥削,而不是消除个人所有制和个人利益。(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对自身的否定,不是重建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即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因此,大写的“人”(全社会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在卷帙浩繁的字里行间中突出出来,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成为新时期伦理精神的出发点和支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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