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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建国以来中小学生品德评定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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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 实施中学生 学生操行成绩的评定应以本守则为依据. 守则的指示 (1955.5.13) 根据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 的、身体健康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的要求 教育部关于 来看,评定学生的操行成绩仅仅依据现行中 中学学生操 学生守则,是不够的.同时从学生在整风运 行成绩评定 动中和对待参加体力劳动问题上所暴露出来 问题的通知 的思想情况来看,仅仅依据现行中学生守则 (1958.1.15) 来评定,也不能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操行 成绩.因此,我们认为今后评定学生的操行 成绩,除依据现行中学生守则外,学生社会 主义觉悟的程度和他们对体力劳动的认识、 在体力劳动中的具体表现,也应该作为评定 学生操行成绩的重要依据. 小学德育纲要 品德评定根据本《纲要》及《小学生守 (1988.7) 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不同年 级的实际出发,制定适当标准. 学生品德评定的内容与标准以《大纲》 中学德育大纲 规定的教育目标、要求、内容和《中学生守 (1988.8) 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 由以上可以看出,关于品德评定的内容,最初是依据“模糊”的“生活指导标准”,后来是依据成文的“ 学生守则”。无论是“生活指导标准”,还是“学生守则”,都与当时的培养目标相去甚远,因此它们不足以 构成品德评定的全部依据。到1958年,我国从教育方针的要求和学生在社会生活中暴露出来的思想情况来看品 德评定问题,才开始拓宽品德评定的内容。自1988年颁布《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和《中学德育大纲》 (试行草案),确定了中小学德育目标以后,中小学生的品德评定才开始以德育目标为依据。各时期也都确定 了德育内容,惟这些德育内容是德育目标的具体化,显然,德育内容也是品德评定的依据。至于学生守则和学 生日常行为规范,它们本身就是德育内容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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