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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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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教育二字之前被冠以素质之后,人们对教育的理解便出现了偏颇与争议。虽然各种关于素质教育的诠释歧义不少,但其基本内涵都包括以下三点:a、承认学生的主体地位;b、发展学生的个性;c、学生的全面发展。似乎这就是素质教育的精义所在。一言以蔽之,以学生为本、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教育,即今之所谓素质教育。 如此以学生个体为中心来解释素质教育,听起来固然是很“素质”的,但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类”存在物,片面强调个体、个性及个人的全面发展,就容易忽视人的社会性和教育的社会性.自古而然教育就是一种社会现象。从本质上说,教育不是为生命运动服务的,而是为社会运动服务的。教育总是用前人共同创造的历史文化知识教育后人,由后人继承并发展之,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引发生产关系的革命变革。教育的社会功利性是显而易见的。 诚然,教育的对象是人,发展社会生产力也决然离不开人的发展,但教育关注的不是自然的人,而是社会的人,是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人的群体,而不是孤立的个人。因此,在共性与个性的问题上,教育更关注于共性;在继承与发展的问题上,教育更关注于继承。这是教育的使命使然,是其固有的基本矛盾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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