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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活动类课程的管理与指导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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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活动类课程,是新的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特点之一,是现代课程理论的具体实践,也是 我国基础教育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重要举措。为了配合我省中小学今年秋季活动类课程的普遍开设, 使读者能较为全面、深入地了解活动课开设的意义,正确分析、解决活动课开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本刊 特发表国家教委陈纲同志撰写的这篇文章,以飨广大读者。 新的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已将课程分为两大类,即:学科类课程和活动类课程。活动类课程,是指在 学科类课程以外,通过一定的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以学生为主体,由学校有目的、有计 划、有组织地开展以实践性、创造性、趣味性为主要特点的多种活动内容的课程。它包括:晨会,校、班、团 、队会,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开设活动类课程,是新的课程计划的特点之一,是现代课程理论的具体 实践,是更新课程观念、转变教育思想的鲜明体现,是我国基础教育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重要举措, 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提高未来劳动者素质的需要。 一、目前活动类课程开设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新的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于1992年11月16日正式颁布,1993年9月开始实施,至今已两年。活动类课程在 全国中小学开设情况如何?根据对部分省、市进行调研的情况表明,此课程的设置与发展在全国呈现不平衡状 态。从内容和形式上看,一些传统项目如晨会,校、班、团、队会等还能继承和保持原有传统,开设普遍较好 。而在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项目上就起步较慢,没有开设或开设得不好。从行政领导方面来看,有的省、市 比较重视,普遍开设了活动课,如上海、天津、吉林省、武汉市武昌区、南京市玄武区、四川省温江县、湖南 省岳阳市等,他们自编了活动课纲要和辅导材料,对活动课的开展和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有一定 实效。但是,有的地区活动类课程没有开展或开展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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