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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指导财政理论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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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关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论述,是党中央站在世纪之交的历史高度,着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承历史,前瞻未来所作出的精辟论述。它是我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更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纲领。 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思想,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讲的是我党在经济基础中的地位,“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强调了我党在上层建筑的作用,“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明确了我党革命和建设的根本目标。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互为因果。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要把“三个代表”作为一个整体贯彻于各项工作之中,是一门大学问,是对我党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的一个大考验,也是江泽民同志面对新世纪提出的一个大思路。江泽民同志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紧密结合我国社会生产力最新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的实际,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发生的重大变化,来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版,第5页)我们要深刻理解“三个代表”的精神,就必须从这“四个紧密结合”入手,全面理解和掌握“三个代表”思想的内涵,从而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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