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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角度解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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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程家明/周振国 【作者简介】程家明、周振国,汕头大学社会科学部、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广东汕头 414063 【内容提要】从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角度来解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我们就会更加准确深刻地把握其丰富的内涵:以生产力最终动因论形成逻辑起点,按历史辩证法展开逻辑图景,循人民主体论得出逻辑结论,并在坚持和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中丰富和发展了历史唯物主义。 【摘 要 题】哲学思想 【关 键 词】三个代表/社会基本矛盾/历史唯物主义 【 正 文】 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是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这一理论是贯穿于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一条红线。从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角度来解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会使我们理解得更加准确和深刻。 一、以生产力最终动力论形成逻辑起点 生产力最终动因论是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出发点和结论。在标志历史唯物主义诞生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恩格斯把生产力作为社会基本矛盾的起点。他们指出,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新版第1卷,第19页。)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的《〈政治经济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把生产力看作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出发点和结论,并把生产力不仅当作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最终动因,而且当成观察由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而引起的社会形态变更的客观尺度。他说,人们在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生产关系,并以生产关系为基础建立的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式,是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当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新版第2卷,第32-33页。)可以这样说,生产力最终动因论是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中唯物主义立场的集中表现,也是将其作为方法论应用首先要坚持的观点。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逻辑起点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一逻辑起点就是在运用这一观点的过程中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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