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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目的地竞争与吸引力创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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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提出了旅游吸引力三层次和目的地发展创新的三阶段假说,并以此为全文论证的逻辑起点,认为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种“制度创新”是地区发展旅游经济竞争的必然结果,目的地旅游发展应该从旅游产业的概念回归到旅游经济的层面上来,对于目的地旅游吸引物资源也应该完成从资源性管理向资产性管理的跳跃。 关键词:旅游发展;景区;资源资产;目的地竞争;创新 一、目的地旅游吸引力层次 从效用的角度看,旅游者之所以会离开自己常住地到目的地旅游,是因为该消费者觉得从特定目的地进行闲暇消费能够得到比常住地以及其他备选目的地更多更优效用。也就是说,该特定目的地对该消费者具有吸引力。现在各旅游目的地已经越来越意识到,目的地旅游经济发展的核心依托是旅游景区(点),而旅游景区(点)的核心依托是旅游吸引物。 由于旅游吸引力具有针对性、主体性、变动性的特点,因此它是一个具有消费者指向的动态概念,同时它还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旅游吸引力的综合性表现在它的层次构成上:体吸引力、辅助吸引力以及最终形成的整体吸引力。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可以认为,旅游地资源是目的地用于发展旅游业所必需的基础资源,旅游吸引物只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还应包括其他的资源禀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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