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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的资产化管理与旅游业环境经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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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旅游业与环境密切相关,环境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依托,当前如何促进旅游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解决旅游业的环境问题也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旅游学刊》1999年第5期发表了敖荣军等同志所撰写的《中国可持续旅游的资源环境政策思考》(以下简称敖文)”[1]一文,该文从我国可持续旅游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和我国旅游资源环境问题的政策根源分析人手,提出了实行旅游经济与资源环境的综合决策、建立旅游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等内容的资源环境政策。 针对该文所提出的“建立旅游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和价值合理化机制,制定外部性成本内化的环境经济政策”两项内容,笔者认为这里尚有许多理论上的困惑和未解决的问题。本文将运用有关的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理论,对这两个问题再进行深入的研究。 二、旅游资源资产化管理的若干置疑 对自然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允许自然资源使用权自由流转,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已经成为修订自然资源管理法的趋势。1998年修订的《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和1996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都体现了这一原则。 所谓自然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就是从资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生产再生产,按照经济规律进行生产管理。它有3个特征:确保所有者权益、自我积累增值性和产权的可流转性。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目的是有偿使用资源,进行投入产出管理,确保资源所有者权益不受损害,增加自然资源产权的可交易性,促进自然资源的价值补偿与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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