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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得起祖先 无愧于后人 保护好国之瑰宝——风景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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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景名胜区事业的迅速发展,对于保护我国珍贵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带动旅游、经济、文化以及其他相关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老少边穷地区开发利用风景资源,开展旅游活动,对于带动当地经济文化发展,尽快脱贫致富,起了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实践表明,风景名胜区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当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也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建设部作为国务院主管全国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如何搞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我们要适应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把我国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好、管理好,上对得起祖先,下无愧于后人。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进风景名胜区事业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我们应当继续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进一步提高对保护资源和人类的生存环境,是当今世界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议题的认识。我们应当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重任。我们将结合纪念《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10周年,大力宣传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国家风景名胜资源的重要性,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和支持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发展,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使国家宝贵的风景名胜资源能够永久地保存下去,不仅为当代人服务,而且为子孙后代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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