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美国政府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政策
|
| |
美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是与美国政府的大力扶持政策密不可分的。1996年下半年,美财政部颁布了有关“全球电子商务选择税收政策”白皮书;1996年底,克林顿总统亲自倡导成立跨部门的电子商务管理协调机构:美国政府电子商务工作组,负责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实施;1997年7月1日,克林顿总统颁布了联邦政府促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该框架确立了联邦政府政策的基本框架,对于美国乃至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在“全球电子商务框架”中,联邦政府提出了发展电子商务的五项原则和九项政策建议。 美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原则 1、私营部门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因特网发展应该以市场为驱动,因为创新、拓展服务、广泛参与、降低价格等只有在市场主导的环境下才能实现。在一种受管制的行业中则无法实现,即使是在某些需要共同行为的领域,政府也应该尽可能鼓励产业界自我管理以及私营部门带头。 2、政府应该避免对电子商务的不当限制。买卖双方在通过因特网进行产品或者服务买卖并达成合法协议的过程中,尽可能将政府的参与或干预最小化。政府将严格控制对通过因特网进行的商务活动制定新的以及不必要的规定,简化政府办事程序或者避免征收新的税收和关税。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