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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对中国银行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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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对中国银行业影响 一、 加入WTO对中国银行业的要求 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处单方面公布的所谓中国迄今为加入WTO与美国达成的市场开放协议。这些措施据美国称将在中国加入WTO时开始实施。其实这些所谓的协议实际上只是美国的要价,其中只有农业部分完全达成协议,其他仍未完全达成。但如果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的开放应服从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六项基本原则和金融服务协议。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对证券市场的开放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是有限的,与服务贸易总协定及新的金融服务协议的要求相距甚远。 1997年底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主持下,有约70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金融服务贸易的多边谈判,并达成了新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该协议旨在消除各国长期存在的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贸易壁垒,确立多边的、统一开放的规则和政策。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对证券市场的开放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包括:各缔约方同意对外开放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 允许外国在国内建立金融服务公司并按竞争原则运行;外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取消跨境服务的限制;允许外国资本在投资项目中的比例超过50%。有关银行业,两国仍继续此项目的谈判。美方资料宣称中国已经同意,加入WTO后,美资银行可立即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美国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美合资的银行将立即获准经营,外国独资银行将在5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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