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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贸易理论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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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贸易理论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 2003-6-16 作者:赵秀臣 我国对外贸易的指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并在此基础上吸纳了西方经济学中的科学成分,使这一理论更加丰富和完善。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对国际贸易理论贡献最大的当数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在李嘉图之前,在经济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一个国家只能出口有绝对优势的产品,才能从国际贸易中得到收益。按照这种理论,国际贸易的范围,包括国家和商品都受到很大的限制。因为倘若一个国家在任何商品的生产上都不具备优势,那么这个国家便不能出口任何商品,而由于进口终归要由出口所得来支付,那么这个国家也就不能进口任何商品,因此,该国便不能参与国际贸易。李嘉图的理论改变了这一认识,从而给国际贸易奠定了新的理论基础并使各国找到了自己参与国际贸易的实践准则。李嘉图以英国和葡萄牙两国为例说明他的理论。他假定英国生产一单位毛呢要100人/年的劳动,生产一单位葡萄酒用120人/年的劳动;而葡萄牙生产一单位毛呢用90人/年的劳动,生产葡萄酒用80人/年的劳动。按绝对优势理论,这两个国家之间是不可能进行贸易的。因为英国在任何一种商品的生产上都不具备优势,所以不能出口;因为不能出口,当然也就不能进口。而李嘉图认为这种结论是不对的,英国可以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毛呢,而进口不具备比较优势的葡萄酒。同样,葡萄牙生产葡萄酒比生产毛呢有比较优势,因此可以出口葡萄酒而进口毛呢,这样两国都可以从贸易中得到好处。李嘉图由此提出国际分工理论,认为英国可专门生产毛呢,而葡萄牙专门生产葡萄酒。这一理论可用下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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