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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城市的棕色地块及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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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城市的棕色地块及其治理 发布时间: 2003-1-3 作者:罗思东 [内容提要] 20世纪后半叶,美国的经济重心和工作机会经历了由城市到郊区、由北向南、由东到西的转移。许多工厂搬迁后留下了被污染的土地。这些土地处于被废弃的状态,此即“棕色地块”。本文论述了美国政府处理“棕色地块”的政策法规和方式方法。 [关键词] 美国;城市;棕色地块;治理 美国的“棕色地块”(Brownfield Site)最早、最权威的概念界定,是由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环境应对、赔偿和责任综合法》(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Compensation,and Liability Act,CERCLA)做出的。根据该法的规定,棕色地块是一些不动产,这些不动产因为现实的或潜在的有害和危险物的污染而影响到它们的扩展、振兴和重新利用。20多年来,棕色地块的清洁、利用和再开发问题越来越受到美国联邦、州、各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和民间非赢利组织的极大关注。政府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各相关城市社区和民间组织积极配合,希望以整治棕色地块为契机,推动城市及区域在经济、社会、环境诸方面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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