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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规则与中国开放市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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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乌拉圭回合协定是世界贸易规则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在此之前,世界贸易制度几乎都是仅仅涉及货物贸易,乌拉圭回合谈判(1986-1994)将世界贸易制度范畴延伸到服务贸易、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和知识产权等领域。 目前,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规则体系由三大部分组成:(1)多边货物贸易协议,包括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农产品协议、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装运前检验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和保障措施协议等;(2)各种附件规则,&127;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以及多边贸易协定(包括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政府采购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和国际牛肉协议);(3)wto发展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如信息技术协议、基础电信协议和金融服务协议等。 目前,第(2)和(3)项规则正在各国贸易谈判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如gats已经成为影响世界各国贸易环境和条件的重要规则,它的权利反映它将会在wto&127;的全面保护下,与gatt的条款一样地发挥作用。gats的序言阐明了各成员希望“在透明化和循序渐进的自由化推动贸易的共识上,建立服务贸易的多边原则框架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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