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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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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产品贸易在中泰两国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以及“早期收获”方案的实施,中泰农产品贸易必将取得更迅速的发展。本文用fao的统计数据对中泰农产品的竞争性与互补性做了实证性分析,据此找出了两国的竞争性产品和互补性产品,同时根据我国海关的统计数据对当前中泰两国的农产品贸易结构做了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应结论和对策建议。 2003年6月18日,中国商务部部长吕福源与泰国商务部部长阿蒂塞,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泰王国政府关于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按照这个协议,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提前从2003年10月1日起实现零关税。该协议的实施势必将对中泰农产品贸易产生深远影响,那么,到底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贸易结构是竞争性的还是互补性的?这些问题是中国农业生产与贸易必须及时解决的问题。笔者试图通过对中泰农产品出口结构的实证分析来给出这些问题的答案,并对中国今后农产品生产与贸易提出对策建议。 一、中泰两国农产品出口竞争性分析 中国和泰国都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在本国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都较高。故两国在农产品出口方面的竞争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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