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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自由贸易区成效分析及利益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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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由贸易区是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产物。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出现以及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倍受人们的关注。本文从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后近十年的实践情况出发,分析比较自由贸易协议实施以来给美加墨三国带来的利益,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北美自由贸易区(下面简称为nafta)又称为美加墨自由贸易区,是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在1992年8月签订《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后成立的,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和运行。它是迫于经济一体化的外在压力和三国业已存在和不断发展的经贸关系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内在要求下应运而生的,是美国联合其周边国家抗衡欧共体的产物,是第一个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达成的贸易联盟。所谓自由贸易区是两个或是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达成某种协议建立起来的成员国之间互相取消关税和与关税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的经济一体化组织。该贸易区内人口为3.68亿,国内生产总值达 110998亿美元,占世界总值的 35.2%(2000年数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不仅涉及市场进入、商务规则,还涉及到服务业、投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等多方面的内容,因而使得nafta还具备了经济一体化更高阶段“共同市场”的某些特征。协定规定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商品在15年内分成四个阶段实现关税税项和税率的减免,直到2008年实现区内跨国贸易商品全部免税流通。目前三国间合并或取消关税税目、税种共达3000条项,免税商品总计已达4000类。nafta要求各国消除彼此之间的关税壁垒,开放金融市场,放宽对外资的限制,保护知识产权,通过在自由贸易区内扩大贸易和增加投资机会来扩大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任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都是实行“对内自由、对外保护”的原则,nafta也不例外,它的建立和维持是要认可各成员国的特殊利益并保障它们从一体化组织中获得抗衡的共同利益。nafta实施至今已经近10年,成效究竟如何呢?美加墨三国在nafta又获得多少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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