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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本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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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日本反倾销实践与法律的了解与研究是我国对日贸易的一个重要而又迫切的课题,也是我国对各国反倾销法的研究中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认真考查日本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实践与立法,自然得出中国应该慎用针对日本的反倾销,选择可行的解决日本反倾销的对策,及争取日本早日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等结论。 目前,由于语言的限制及日本反倾销实践的稀少,国际及国内对日本反倾销立法与实践的跟踪研究是比较欠缺的。然而,从日本经济的开放。日本政府的计划及日本有关人士的发言可知日本将会细化反倾销机制,扩大反倾销措施的保护主义适用,作为其强大竞争对手的我国应该从理论与实践上早做准备。 一 日本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实践 (一)日本的整个反倾销实践 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盟一直诉诸于反倾销诉讼以抑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也越来越多地使用反倾销手段,包括墨西哥、韩国和巴西。而日本却仍是主要的受调查国,日本作为调查国的情况是很少的。20世纪90年代至今,日本正式采取了3起反倾销措施,包括:1993年,对原产于中国的硅锰;1995年,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棉线;2002年,对原产于韩国和中国台湾省的聚酯纤维。而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3个案件中,主要因为自动出口限制(voluntary export restraint)的引入,诉讼请求在开始调查前就被撤回了。对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3起案子,政府对进口产品征收了反倾销税。实践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本的反倾销政策发生了变化,开始诉诸于严格适用反倾销立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反倾销情况见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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