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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我国主要贸易税收政策功能调整的定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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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入世后,我国贸易税收政策的功能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制定和调整。本文通过分析关税、出口退税、反倾销税三大贸易税收政策的主要功能在内、外部因素的影响下发生的变化,提出了我国入世后贸易税收政策功能调整的战略方向及措施:应强化关税产业保护功能,弱化财政收入功能;应以“走出去”战略为依据,真正发挥出口退税制度的保护产业和鼓励出口的基本功能;应发挥经济比较优势,加强国际分工合作,避免反倾销税成为过度产业保护的工具。 一、入世后我国主要贸易税收政策功能调整的现状 (一)关税:产业保护功能弱化 关税在我国贸易税体系中居核心地位,主要履行了增加财政收入和保护国内产业发展两个基本的功能。按照我国入世所做出的承诺,自20世纪 90年代以来,我国关税政策的调整频率和力度都有所加强,我国关税总水平由 1992年的42.7%降至2004年的 10.4%, 2005年将进一步降至10. 1%, 2008年将降至 10%,降税幅度大大超过了各国在乌拉圭回合中关税减让的水平。关税政策的这一显著变化对关税的两大基本功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贸易竞争指数上看,我国目前竞争力较强的产业主要有纺织业、缝纫及皮革制品业、食品制造业、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等,这些产业基本属于劳动密集型或者劳动技术密集型产业,附加值较低。而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按照传统的比较优势进行生产和贸易还不能过早地放弃。主要是因为:其一,我国就目前的人均收入水平与经济结构而言,仍然属于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模式在理论上属于新古典贸易理论所描述的产业间贸易;其二,一国经济竞争力与它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成本高低紧密相关。对于象我国这样资金、技术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充裕的区域经济,当前若全力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产品,势必受到要素投入的约束,成本较高。在上述贸易条件下,关税的减让政策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将促进我国商品的出口,据测算,在有关国家(地区)取消纺织品、服装进口配额后,我国纺织品。服装两项出口就可达700亿美元,比 1998年的 429美元增长63.2%;同时,我国的外贸出口总额由1998年的1837. 1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3550亿美元,年均增加 9.7%。另一方面,将刺激国外商品的大量输人,进口的增加能够扩大关税的税基,关税税额也会随之增加。但是,由于我国和发达国家比较优势存在着的较大差异(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是发达国家),随着进日的急剧扩大将不可避免地冲击我国的一些产业,尤其是不具有比较优势、但附加值较高的产业。一言以蔽之,关税的减让政策将会损害到我国国内税的增收,贸易条件进一步恶化的风险有增无减。从政策调整的效应上来看,入世后关税政策的调整直接削弱了其产业保护功能,从长期来看,会间接削弱国内税的财政收入功能,这是我国为迎合gatt/wto规则的要求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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