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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与日本贸易合作的特点及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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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本是中国最大的贸易对象国,也是山东重要的贸易伙伴,近几年贸易合作发展势头强劲,并呈现出 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产品互补性强;贸易不平衡发展;贸易摩擦增多等。为此,在今后的进一步合作中,山东应根据鲁日贸易特点和贸易缺陷,寻求相应的对策,从关注和把握日本贸易政策调整变化动态、增强产品逾越技术壁垒的能力、打造出口非价格竞争优势、加大农产品生产扶持力度等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推进鲁日贸易健康平稳发展。 日本是中国最大的贸易对象国,2003年双边贸易额达1336亿美元,占到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7%。日本也是山东重要的贸易伙伴,是山东最大的出口贸易国。2003年,山东与日本的双边贸易达88.7 亿美元,同比增长20.4%,其中对日本出口61 亿美元,贸易顺差33.3亿美元。 一、山东与日本贸易合作的特点 由于鲁日两地的自然禀赋和经济基础不同,造就了鲁日间的经济互补互利性,又由于地理和人文因素的相近相通,成为加速鲁日间的贸易合作的有.利因素,使得鲁日合作展现出生气勃勃的发展势头,尽管这期间不乏磕磕碰碰,但仍未挡住快速前行的步伐,进出口贸易额逐年增加并呈现出明。显的贸易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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