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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世贸组织竞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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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由和开放的贸易制度必须借助公平的竞争政策才能实现,为此,有必要在世贸组织框架内达成一个有关竞争政策的专门协定。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透明度和公正的裁判机构是建立公平竞争政策的基石。世贸组织有关竞争政策的谈判应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确立各成员应遵循的统一竞争原则,二是建立对各成员境内竞争政策的监督机制。 在国际贸易中,公平的竞争政策非常重要,有利于促进市场准入,维护自由开放的贸易制度。wto在建立自由和开放的贸易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借助公平的竞争政策才能实现。竞争政策既涉及国内市场,又涉及国际市场。对于wto来说,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固然重要,各成员境内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也不容忽视,并随着世界经济和贸易的一体化进程而显得越来越重要。现在,wto各成员的竞争政策已提到议事日程上。 竞争政策的作用不仅在于控制企业限制竞争的行为,还在于控制政府行政性限制竞争的行为。有些限制竞争的行为是由成员政府实施的,如成员政府指使或鼓励私营企业从事限制竞争行为。另一些限制竞争的行为是由私营企业实施的,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私人限制竞争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从总体上看,竞争政策的作用在于维护企业的竞争自由,实现企业竞争条件的平等,对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的商业机会,并开放市场。竞争政策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效益,使消费者的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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