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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东盟5国区域贸易合作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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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东盟区域的贸易合作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区域内的贸易,但东盟5国的产业结构较为相似、技术雷同、出口产品单一且市场重叠。相互间的竞争性较强。而东盟5国对外部资金、技术和市场的过分依赖加深了东盟区域贸易合作的局限性,东盟5国区域贸易合作的效应是很有限的。通过对东盟5国的产业结构、对外贸易结构、各国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关系的深入研究,明确了东盟5国之间的互补性、竞争性和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存在的局限性。 一、东盟各国的产业结构及其差异性 产业结构是一个国家各产业部门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的结合方式。合理的产业结构不仅能为各产业部门提供良好的外部联系条件,有利于提高各产业的效益,还可以从整体上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可以说产业结构既是决定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一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因素。 比较东盟各国的产业构成,可以将东盟10国(文莱除外)分成4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新加坡,其产业结构已具有发达经济的特征;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处于第二层次,它们的第一产业在10%-19%之间,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占的地位基本相当;越南属于第三层次,其第一产业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而第二产业的比重已超过了菲律宾,是第四层次与第二层次的过渡;处于第四层次的是柬埔寨、老挝和缅甸,它们的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高达50%以上,这说明柬、老、缅三国属于农业国经济,农业是支撑三国的最主要部门。可以说,从三次产业的层面看,东盟5国除新加坡外,其他4国即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的产业结构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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