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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构筑经济合作制度框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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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东亚国家主要奉行基于最惠国待遇(mfn)的单边自由化政策,是支持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力量。东亚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主要是基于市场力量而不是政府间的制度安排。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改变了东亚国家的政策取向,区域经济一体化步入制度性安排的快车道。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建立了领导人定期会议制度(简称“10+3”),形成了东亚区域合作机制。中日韩都是在东亚有重要影响的国家,三国在“10+3”框架内开展对话与协调,对促进三国之间的合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2年 11月,三国领导人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会晤,同意适时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可能性的研究。这对促进三国经济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东亚区域经济融合具有积极意义。 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东亚国家主要奉行基于最惠国待遇(mfn)的单边自由化政策,是支持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力量。东亚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主要是基于市场力量而不是政府间的制度安排。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改变了东亚国家的政策取向,区域经济一体化步入制度性安排的快车道。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建立了领导人定期会议制度(简称“10+3”),形成了东亚区域合作机制。中日韩都是在东亚有重要影响的国家,三国在“10+3”框架内开展对话与协调,对促进三国之间的合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2年 11月,三国领导人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会晤,同意适时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可能性的研究。这对促进三国经济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东亚区域经济融合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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