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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的女权主义理论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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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feminism),或被译作女性主义,然而,作者经考察发现,从女权主义到女性主义,不是一种译法的差别,也不是译者的偏向和喜好,而是从理论发展的表征。在这些不同的称谓里包含有女权主义发展的阶段性递进的过程。女权主义从出现起就强调男女平等,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首先追求的争取选举权、工作权、生存权以及其他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在社会解放的进程中,逐步获得了成功。女权主义的目标确立为争取真正的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真实存在权和发展权。虽然20世纪的女权主义发展有自己的特色,与19世纪的女性解放运动不同,表现在语境不同,理论任务和目标不同,达成的社会效应也不同,可是女性的权力仍然是得不到真正的保证的。尤其在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建设中,女权主义的任务和目标仍然是艰巨和持久的。 一 女权主义从一种社会思潮到哲学思想的发展,并非一朝一夕的,而是经历了理论和实践斗争发展的多个阶段的。从当代西方女权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看来,朱莉娅·克里斯蒂娃把女权主义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由女权主义”阶段,强调女性作为平等的参与者加入既定社会秩序的权力,在“普遍化”的背景下考虑女性问题;第二阶段“差异女权主义”阶段,强调女性内在固有的积极性,摒弃社会秩序,主张建立一种女性能够摆脱男性影响而生存的社团或群体;第三阶段则是在后现代背景下形成的当代女权主义理论,把“平等”与“差异”、“男/女”对立的二分法作为强制的形而上学范畴,女权主义的目标必定致力于发展一个超越男女性别对立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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