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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证的超越---保罗·利科的本文解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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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科尔认为,解释学是关于与本文相关联的理解过程的理论。他希望使解释学认真地讨论本文,由符号学而成为释义学。解释学的中心难题是说明和理解之间的灾难性的对抗。“在这两种态度之间寻求某种互补性,将在认识论上表现出被本文概念所要求的这种解释学方向的重新确定”[1](P42)。显然,这是与浪漫主义的解释学所不同的。无论是施莱尔马赫的“语法的”解释和“技术的”解释的二元区分,还是狄尔泰的自然的说明与精神的理解之间的对立,都无法解决这一解释学的难题。而利科尔的解释学理论却能成功地解决,并且通过本文的概念使解释学理论发生重大的转向。本文的概念“使解释的重点从对隐藏着的主观世界的情感性研究转移到作品本身的意义和指谓上来”[1](P46)。 利科尔认为,狄尔泰使解释学和历史结合起来。将他的解释学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使解释学的问题从属于理解他人的心理学问题。理解就是通过本文来理解作者或历史的天才人物的生命精神。理解活动仍然主要还是心理学的,因为“它没有把本文所说的‘东西’而是把本文所说的‘人’看作是解释的最终目的”[1](P51)。 利科尔把这种解释学称之为“回忆的解释学”。弗·詹明信称之为“肯定的解释”,其“目的在于恢复某种原始的、被遗忘的意义”[2](P746)。因此,本文在这里是作为理解他人的生命精神的符号中介来实现的。本文是生命精神的客观化表现。然而本文在这里只能是一种临时性和表现性的现象,本文背后所包含的生命精神才是理解的最终目的。利科尔认为:“必须抛开解释学与那种向其他精神生命移入的纯心理学概念之间的联系,本文不再向它的作者方向展开,而向其内在的意义和它所揭示与发现的那个世界的方向展开。”[1](P52)这正是利科尔本文解释学的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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