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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主体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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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的价值观念从来不是单一的,它们总是随着主体的情况而呈现多元化、多样化、有层次的面貌。这是一个基本的、普遍的事实。当然事实上的多元化不等于一切多元都是我们所追求的。相反,对于每一个主体(比如每一个国家、民族、阶级、群体和个人)说来,价值观念又必然、必须是一元化的、统一的,或者是多种价值观念之间有主有从、有正有偏、有内有外、存异求同的。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团体的指导思想,如果不是出现了错乱的话,当然就只能是一元而不是多元的。 所以谈到我国精神文明体系时,首先必须明确:这里指的是国家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念,而不是一般意义的、多样化的、多元的价值观念。这一价值观的中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可以高度概括地表述为为人民服务。它是科学、先进、完整而有效的价值观念。 为人民服务五个字简明通俗,却有着深厚的理论根基和丰富的历史内涵。众所周知,它是中国共产党和党所领导的全部事业的宗旨。所谓宗旨,就是根本的、最高的、统率一切的价值取向、价值标准、价值原则。毛泽东把这一宗旨表述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并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从理论上看,这里所回答的正是一切价值观共有的核心问题--为什么人。在价值观中,为什么人是确立价值体系的主体和标准:为什么人,就要以他们为价值主体,以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为客观的价值标准;为什么人,就要以他们为评价主体,以符合他们的意愿为主观评价的依据。主体和标准问题在一切价值观中都居于统率和决定的地位,其他原则和取向都由此确定。世界上各种对立价值观之间的根本区别,归根到底在于究竟是为什么人。毛泽东的表述从价值与评价、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高度,明确而完整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它代表了中国共产党价值观的最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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